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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培训的三个层次

央视国际 2003年12月12日 18:32

  按照农业部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《2003-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》,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培训,使新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一项在城镇创业、就业的技能,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。这是一个富有鲜明时代气息的举措,对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,推动城市化进程,全面建设城乡协调发展的小康社会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
  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民工进行培训,既是为了使他们尽快在新的领域和环境中实现就业或创业,也是为了使他们迅速完成从传统“小农”向现代公民的转变。这意味着农民工培训不能只是简单地教给他们一些手艺或技术,而应该是一项完整的、科学的、有层次的教育工程。

  鉴于当前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普遍偏低,通过政府统筹、行业组织、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的培训工作,形成“先培训后就业”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,其首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受培训的农民工学有所长,学以致用,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,增强他们开拓创造的信心,使他们不至于再像以前那样,两手空空两眼一摸黑就来到城里找活干,陷入盲目无根的困境之中。这是农民工培训的第一个层次。

  农民工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实现就业或创业的过程,也是他们融入一个新环境、开始一种新生活的过程。其间很可能产生一些有形或无形的矛盾冲突,甚至发生传统和现代两种生活方式或文化形态的碰撞,这在农民工进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,表现得尤为明显。因此,对农民工进行城市生活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,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,应该是农民工培训的第二个层次的核心内容。

  第三个层次的培训内容,是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观念教育,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公民意识、权利意识、平等意识,提高他们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发言能力、对话能力、组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。这些年来,社会各界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十分关注,做出了大量的、切实的努力,但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相对弱势的人群,自身的维权能力和行动水平还有待提高。这些培训有一个前提,就是必须把农民工当成真正的城里人看待,归根到底,这些培训也是为了帮助农民工成为真正的城里人。

(编辑:肖阔来源:北京青年报)